發光字標識表層構造計劃條件
LOGO看板與其支承結構、標志本體的構造與主體結構之間均應具備足夠的相對位移本事,需求時還應思慮標識構造對主體結構的影響。下面策劃需求中涉及的長度皆為公稱尺寸(對零部件設計時指定的長度),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導向LOGO面板
(1)金屬正面
鋼板制成的導向標志正面的厚度不應小于0.9毫米,鋁板極其他合金材質面板的厚度不應小于2.0MM。當金屬原料看板的寬度或高度超出600mm時,宜應用空隙不超出600毫米的增強件或固定件加固正面。
(2)高分子液態壓克力材質面板
1)由樹脂材料制成的導向標識看板(如亞克力正面)的厚度應符合下面要求。當面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不超出600MM時,看板厚度不小于3mm;當正面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大于600m但不超出1000毫米時,面板厚度不小于5MM;當看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1000m但不超出1200mm時,正面厚度不小于6毫米;當面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超出1200MM時,可依照原料供應商的建議確定看板厚度。
2)當導向LOGO正面由緊密接觸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組成時,應防止塵土和水汽引入到薄板中間,需達成防護等級 IP65(無灰塵進入,向表面面板各個目標噴水無有害影響)。
3)使用顏料、熱轉印油墨或其他自粘柔性材質時,應與導向標志基材相兼容。
2.導向標識背板
用于支撐LOGO且不位于燈箱或類似箱體內的背板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由合金或金屬-塑料層壓板制成的背板:鋼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0.9mm;鋁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2.0毫米;合金-塑料層背板厚度不應低于3.0MM。
2)要是金屬背板的寬度或高度超出600mm,則應使用空隙不超出600毫米的加強筋或緊固件進行加強。
3)環氧樹脂材料制成的背板:厚度不應小于5MM;應利用空隙不超出600mm的增強筋或緊固件進行筑固。
4)由木板、木夾板或木纖維板制成的背板:背板的寬度和高度小于300mm時,板材的厚度不應小于16毫米;背板的寬度或高度達到300MM時,材料的厚度不應小20mm。
5)位于led燈箱字或類似箱體內且80%往上邊緣獲得支撐的背板,其最小厚度不應小于0.5毫米,且最大無支撐面積不應超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