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發光字面板與其支承構造、發光二級管發光字本體的結構與主體構造之間均應具備足夠的相對位移實力,須要時還應思索LED發光字結構對主體構造的影響。
下面計劃要求中涉及的長度均為公稱尺寸(對零部件策劃時指定的長度),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金屬正面
鋼板制成的led發光字正面的厚度不應小于0.8mm,鋁板極其他合金材料看板的厚度不應小于20毫米。
當金屬材料面板的寬度或高度超出600MM時,宜使用空隙不超出600mm的增強件或固定件加固看板。
(2)環氧樹脂原料正面
1)由高分子液態壓克力材質制成的Led發光字面板(如亞克力看板)的厚度應符合下面需求。
當正面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不超出600mm時,面板厚度不小于3毫米;
當看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大于600m但不超出1000MM時,正面厚度不小于5mm;
當面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1000m但不超出1200毫米時,看板厚度不小于6MM;
當正面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超出1200mm時,可根據材料供應商的建議肯定面板厚度。
2)當發光二級管發光字正面由緊密銜接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構成時,應提防塵土和水汽進入到薄板中間,需達到防護等級P65(無灰塵引入,向表面看板各個目標噴水無有害影響)。
3)使用顏料、熱轉印油墨或其他自粘柔性原料時,應與LED發光字基材相兼容。